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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amjs澳金沙门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06-06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现就2020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20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强省工作导向,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围绕全面实施“一强三高新十联动”的科技新政、建设“互联网+”和生命健康两大世界科技创新高地、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等,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应用对策研究,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政策与决策支撑。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需紧密围绕以下选题进行申报,拟定的申报项目名称应当与以下主题相吻合,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6~10万元

1.加快“互联网+”和生命健康两大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研究。包括“十四五”时期我省科技创新工作谋划与战略布局,打造高能级创新载体、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的重点领域和突破口;推进“三廊两区一带”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带,加快之江实验室、城市大脑、移动支付等标志性工程建设的对策措施;采取“非对称”赶超战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与融合应用创新,实施更为精准有效的全球科技合作,数字科技创新中心和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人工智能和网络信息领域引才育才,完善浙江实验室体系和大科学装置建设等对策研究。

2.加大创新投入的研究。包括推进科技与金融进一步深度融合,更好发挥创新引领基金和政府产业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与探索企业研发财政后补助机制,激发企业投入积极性;高质量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深化推进重点企业研究院、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研发“飞地”,科创金融体系构建与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基层最佳实践总结等方面的对策研究。

3.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的研究。包括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的有效路径及国内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研究;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机制;引导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单打冠军”“隐型冠军”等方面的对策研究。

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研究。包括深化“三评”改革,基础研究领域“包干制”、首席专家负责制、引进领军人才和重大创新项目(平台)“一事一议制”等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制度的具体落实; 加快技术市场与专业中介机构培育,进一步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举措,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奖励的机制;探索财政科研和并购资金在海外使用的政策;新昌县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评估及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完善与科技创新指数编制等方面的对策研究。

5.优化创新体系与创新环境的研究。包括浙江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创新生态体系的典型案例与经验总结;国内外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分析;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争创区域科技竞争新优势与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高质量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杭州、宁波等地和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用人单位引才育才留才机制调研及典型做法总结推广,海外高端科技人才的精准引育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以及深化科技奖励制度等方面的对策研究。

6.科技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的研究。包括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攀高,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与“科技进乡村”机制的实质性突破;建设生命健康创新创业园区,加强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服务,推进新药研究开发、细胞治疗技术研究,加速治水、治气等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对策研究。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3~5万元。选题范围包括:深化科技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统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环境及体制机制研究;科技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融合发展的路径研究;创新型企业与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模式与政策研究;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加速赋能实体经济;创新方法案例研究;科技伦理、文化与环境建设研究;国内外科技政策跟踪比较以及热点问题研究等。

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2020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申报要求及审核原则

(一)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实践性,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政策建议。

(二)申报单位应当是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研究条件的公益性机构。申请人应熟悉省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历。

(三)优先支持优秀研究团队开展稳定持续的专题研究。优先支持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确凿、研究方法科学、分析全面深刻、操作性强且有明确成果应用部门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鼓励高校院所与地方政府部门或高新区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

(四)各归口管理部门按限额申报数推荐,限额与各承担单位科研信用综合情况挂钩,我校限额15项。鼓励年轻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数量应占各单位申报数的35%以上,项目负责人担任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数量不高于申报数的20%。

(五)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1-3位)不得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如果申请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2020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其申请的软科学项目将不予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近两年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与申请的软科学项目属于同类主题或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原则上不予立项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具体方式为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服务地点切换为“浙江省”,选择“个人办事”,部门导航中选择“省科技厅”,选择办事事项中的“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选择个人注册,使用本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将跳转至软科学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5214237、85118011)。

(二)材料要求

各单位按限额申报数汇总组织推荐,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包括:申请表(签章)和可行性报告;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职称(职务)等栏。申请表签章页(承诺书和初审意见部分)和项目汇总表(盖章)由归口管理部门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中,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在提交申请前,申请表上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项目组全体成员须知情同意。

(三)申报时间

2019年6月10日开放网上申报系统,7月5日下午4点申报截止。因限项申报,请务必按时提交系统打印的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一式5份。

(四)形式审查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好择优推荐工作。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电子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在申报截止日前进行修正并再次通过网上提交。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应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改。

备注:

项目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间接经费按总经费的30%列支。直接经费支出按要求不列支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参见《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附件:
  • 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 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17〕14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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