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已下达,我校共有46项获得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高校科研项目下达后,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1份),于9月23日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研处。
2.项目负责人须在开展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前,通过省教育厅科研网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对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3.项目完成后需结题的,项目责任人先在网上根据要求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待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每年的5月和10月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审批结题,逾期不再受理。
5.项目结题依据为《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成果未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的,不予承认。
科研处
二0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