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信[2014]15号
为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我院特设立“中天软件”奖学金(由杭州中天软件有限公司捐赠)。
一、评比时间:每年12月份
二、奖项设置:
1、杰出奖:5名,金额5000元;
2、优秀奖:10名,金额2500元。
三、基本条件:
1、爱国爱校、尊重师长、诚信守纪,具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具有感恩意识和奉献意识。
2、学习努力、刻苦,本学年获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含)以上,曾两次(本学年)获得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当年寝室卫生成绩在B级(含)以上;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专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四、评分标准:
总分=(课程分+实践分)*70%+面试成绩*30%
1、课程分:按历年课程平均分(不含选修课)计;
2、实践分:根据上学年(上年9月1日—本年8月31日)实践活动情况累加(同一项目取最高值,不同项目可累加);
(1)省挑战杯
成员类别 |
国家级 |
省一等奖 |
省二等奖 |
省三等奖 |
负责人 |
6 |
5 |
3 |
2 |
其他成员 |
3 |
2 |
1 |
0.5 |
(2)四大竞赛(ACM、电子设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
国家一等奖 |
国家二等奖 |
国家三等奖 |
省一等奖 |
省二等奖 |
省三等奖 |
6 |
5 |
4 |
3 |
2 |
1 |
注:亚洲区视同国家级,所有团队成员均按上述标准等同加分。
(3)“蓝桥杯”、“发现杯”等全国软件大赛
注:其他各类全国性杯赛经学院认定后参照加分。
(4)课题项目
(含新苗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项目、贫困生项目等)
注: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立项后按60%加分,结题时再按40%加分。其他团队成员由主持人根据贡献程度在其加分标准的1/3内书面呈报学院加分。
(5)学术论文
注:只对第一作者加分,若第一作者为本学院导师,学生(第二作者)视同为第一作者。
(6)自主创业:学生以法人名义注册公司并开展业务加1分;以学生名义在淘宝开店(三星以上)加1分;年营业额达20万以上加2分;年营业额达50万以上加3分(注册多个公司或开多个店不累加)。
(7)软件考试:获得中级及以上证书加2分。
(8)学生干部考核优秀:加3分。
(9)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集体成员或个人);加2分。
(10)其他专业类赛事及非专业赛事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参与奖 |
国家级 |
4 |
2.4 |
1.6 |
0.8 |
省 级 |
2 |
1.2 |
0.8 |
0.4 |
校 级 |
1 |
0.6 |
0.4 |
0.2 |
院 级 |
0.5 |
0.3 |
0.2 |
无 |
3、面试成绩:取基本分排名前30名进行面试,根据学生现场面试表现计分(百分制,面试评分标准另发)。
4、按照总分排名,依次选出5名杰出奖,10名优秀奖。
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学院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