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为做好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机制,全面深入地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质,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创新潜质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材料审核专家组: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专家组: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每个“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导或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
三、报考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 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
(3) IELTS(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
(4) TOEFL(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5)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6) 在SCI、SSCI等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下同)发表过学术论文。
3.学术条件要求:
考生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近3年至少有 1 项代表性科研成果 (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研究课题、科研奖励、专利等) 或其他经学校认可的代表其学术水平的成果。
4.其他条件要求:
(1) 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转入我校。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序号 |
内容 |
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 |
1 |
《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
材料1-登记表-姓名 |
2 |
《浙江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
材料2-申请表-姓名 |
3 |
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
材料3-学历/学位证明-姓名 |
4 |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材料4-身份证-姓名 |
5 |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
材料5-学位论文-姓名 |
6 |
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招生学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
材料6-成绩单-姓名 |
7 |
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
材料7-英语水平证明-姓名 |
8 |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 字左右,格式不限) |
材料8-个人陈述-姓名 |
9 |
发表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
材料9-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姓名 |
10 |
报考学科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须提供由教授(专家)本人手写签名的原件。 表格下载网址: |
材料10-推荐信-姓名 |
11 |
体格检查表 (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
材料11-体检表-姓名 |
以上11项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以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310018,电话0571-87557123。
(2)电子版材料均为PDF格式,11份PDF文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提交,命名为“报考导师姓名”-“学生姓名”-申博材料,发至邮箱:info@zufe.edu.cn。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材料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并反馈学院。
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科研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获奖等,给出百分制审核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按照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的综合考核办法,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布。综合考核专家组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思想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其中面试环节不得少于 30分钟。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综合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5.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以研究生院公布的最终招生计划为准。
学院所有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的报考、考核及录取等信息均在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发布。
其他未尽事项以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学院网址: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71-87557123
邮箱:info@z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