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浙财大〔2022〕136号),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鼓励我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
硕博连读的选拔模式为“2+4”(硕士阶段 2年、博士阶段 4年),选拔时间为硕士期间的第三学期末。学院招生专业为“统计学”,详细信息如下:
一级学科 |
学院代码、名称 |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第一导师 |
统计学 |
006 amjs澳金沙门线路 |
0714Z7 大数据统计方法与应用 (授理学学位) |
01 大数据分析算法与应用 |
张志强、陈远高、林剑、隆清琦、张帅、张文宇、彭娟娟 |
02 大数据挖掘技术与应用 |
03大数据统计分析理论与应用 |
04复杂系统建模与优化 |
*由于招生计划紧张,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导师不能确保招生,考生务必在报考前咨询导师。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更名为amjs澳金沙门线路。
二、申请条件
1.满足《浙江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浙财大〔2022〕136号的文件要求)。
2.外语水平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
(3)IELTS(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
(4)TOEFL(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5)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6)在SCI、SSCI等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3.所有已修读课程须单科成绩合格,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重修记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第三学期末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逾期不再补报。
序号 |
内容 |
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 |
1 |
《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 |
1-登记表-姓名 |
2 |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
2-申请表-姓名 |
3 |
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
3-成绩单-姓名 |
4 |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
4-英语水平证明-姓名 |
5 |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
5-个人陈述-姓名 |
6 |
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
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姓名 |
7 |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和拟接收申请人为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意见 |
7-指导教师意见-姓名 |
8 |
两名校内外与申请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
8-推荐信-姓名 |
9 |
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
9-体检表-姓名 |
以上9项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送到9号楼511办公室或邮寄。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18号amjs澳金沙门线路研究生办公室杨老师收,邮编:310018,电话0571-87557123。(要求EMS或顺丰邮寄,其他快递不接收),同时提交各项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材料。
(2)电子版材料均为PDF格式,9份PDF文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提交,命名为“报考导师姓名”-“学生姓名”-硕博连读材料,发至邮箱:info@zufe.edu.cn。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3.经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5.经过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四、学籍管理与培养要求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攻博入学手续之前,应继续在硕士生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若有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情况,将依规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2.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6年(含硕士培养阶段)。修满规定学分且无不良表现,满足申请博士学位的资格条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申请提前1年毕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制范围内未能按期毕业,须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延期期间,学校不再发放奖助学金。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延期)为8年(含硕士阶段2年)。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并报到后,方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其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各类评奖及博士学位答辩的成果均须是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后发表的成果。
4.硕博连读研究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应在其导师指导下制定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5.硕博连读研究生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后,因参加中期考核未通过或个人原因申请中止攻读博士学位或导师认为其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经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可以申请转回原就读硕士专业培养,达到相关要求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毕业和授予硕士学位。
退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应在退出后两年内完成硕士学业,否则按硕士结业或退学处理。结业的条件和相关处理按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学位授予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不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及授予硕士学位。
2.硕博连读研究生修完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浙江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规定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毕业和授予博士学位。
硕博连读研究生未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又未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经学位申请人同意,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按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及时在信息网站上公布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学院、学校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面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产生疑议,可向学院质疑,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如不接受解释,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3.学院申诉渠道为:电子邮箱xzxyjw@zufe.edu.cn、电话0571-86735858。
七、其他
1.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amjs澳金沙门线路负责解释。本细则内容若与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条款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